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二章 著作权登记第六条有效著作权登记包括合同登记和作品登记。合同登记是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方式,对涉外出版、涉外复制和著作权质押合同进行确认。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人自愿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著作权进行形式上的确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