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四章 著作权纠纷调解第二十五条有效著作权纠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纠纷,由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