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第十九条有效出版者不得出版侵犯作者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出版物;不得出版其他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出版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