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对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保护其场地和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