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行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依托麻阳河景区、乌江山峡、革命遗址及民族文化遗产等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

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