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各族人民进行国防教育,做好征兵、拥军优属、安置、民兵、预备役等工作,支持驻县部队建设。

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