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条例第八条已废止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可以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应邀列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