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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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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 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人防工程用作公共娱乐场所及营业性场所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通风技术要求。地处河边湖岸的人防工程,要完善防洪设施,确保人防工程安全。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7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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