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 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鼓励单位和个人,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外商投资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