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