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就业援助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