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保护第二十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需要出境从事商务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手续。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