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州执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