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发展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推进工业化进程。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