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单位会计核算未按照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违反第十六条规定,不依法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