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三章 会计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