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查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申请人应当根据通行与加固方案,对需要加固的运输路线、桥梁等进行加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或者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帮助其采取加固措施,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