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不予核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