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