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规范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品牌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