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批发、零售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的食盐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