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三章 接受、利用和处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具备开展遗体组织移植手术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设立组织库。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组织库的设置和审查标准,并对组织库实行定期检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