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废止没收违法所得和收缴罚款,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按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分成。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