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控制污染物种类、区域和单位。纳入排污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时限,排污单位应当按照限期达到要求。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