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用于驾驶培训的专用机动车辆,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教练车号牌。

教练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