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安全第十九条已废止禁止在人行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摆设临时摊点。人行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应当24小时向行人开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维护行人人身、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