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九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团按选举单位或行政区域设若干代表分团。代表分团推选代表分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会议期间,代表团审议议案和审查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分团会议审议审查。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