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质询案按照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4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