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出租房屋给暂住人员及其他接纳暂住人员住宿的单位或个人,发现暂住人员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告,不得纵容包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2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