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