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防止对农作物造成污染和危害。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