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第四节 中介服务第五十三条已废止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按照规定向市房产、国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报表,接受监督检查。第五十四 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申报制度。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对交易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申报。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