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第四节 中介服务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必须由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取得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本市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