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需要,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