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有企业、乡镇企业联合进行资源开发和技术开发。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