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办法所称蔬菜基地,是指贵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专业菜地及其附属设施和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作为补充专业菜地的耕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