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