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自治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