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八章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十八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