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六章 农业节能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