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第五条有效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授予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