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参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