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