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十条有效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进行勘察设计。实行施工图审查、审批、核准制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和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作出项目审批、核准决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