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五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可以依法在宗教活动场所内销售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合法出版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