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消防器材和逃生救助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