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综合档案馆负责征集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鼓励单位和个人向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向社会征集的档案既是文物又是图书资料的,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保管部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