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对各项支出凭证齐全有效的,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支出手续;支出凭证无效或者不齐全的,不得办理支出手续。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