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生产性支出应当实行总量控制,具体标准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