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山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内的山林实施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